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纳人群(三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)
文章内容核心观点提取: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点工作、三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
原标题:三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亮点纷呈
文章摘要:落实提高社保待遇政策,从2021年7月起,人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增加9.5元,惠及全县6.8万名60周岁以上老人,群众增加养老金收入64.6万元;;积极推广“陕西养老保险”APP手机办理业务,主动靠前服务,进村上门核查因群众个人原因造成待遇暂停人员和休眠账户人员,分情况稳妥处理,维护群众利益,逐步由“让群众只跑一次”向“一次不用跑”转变;
三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亮点纷呈2021年以来,三原县城乡居保参保人数稳步上升,基金征缴持续增长,待遇发放及时准确,在改善民生和服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深化养老保险改革,提升待遇水平有力度。落实提高社保待遇政策,从2021年7月起,人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增加9.5元,惠及全县6.8万名60周岁以上老人,群众增加养老金收入64.6万元。最低基础养老金由2010年的55元/月提高至145元/月,按月足额发放养老金。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,最低缴费基数由100元/月调整到200元/月,最高缴费基数由500元调整到3000元。相应缴费补贴由最高50元调整到300元。
落实代缴保费政策,助力乡村振兴有担当。继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,按照原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、特困人员、返贫致贫人口、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保费。已为2235名残疾人代缴保费14.35万元,为7610名特困人员代缴保费17.01万元。
积极创新服务模式,便捷服务群众有作为。通过开展“比学习、比业务、比作风、创一流”活动,不断提高思想、能力水平、工作作风大转变。不断开展简化流程、规范运行、持续创新、优化服务。积极推广“陕西养老保险”APP手机办理业务,主动靠前服务,进村上门核查因群众个人原因造成待遇暂停人员和休眠账户人员,分情况稳妥处理,维护群众利益,逐步由“让群众只跑一次”向“一次不用跑”转变。
